关于开展《档案里的故事》征文活动

发布时间:
2006-08-21 09:53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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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县(市)档案学会、各团体会员单位、市直各会员小组:

根据省档案学会2006年度工作计划要点,为深入开发档案信息资源,将全市档案馆(室)档案资源,转化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产品,扩大档案工作影响,提高社会档案意识,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"档案里的故事"征文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征文内容

1、馆(室)藏档案里的故事:档案里记载的故事;档案形成背景的故事;档案形成过程的故事;档案形成人的故事;

2、收集档案过程中的故事:档案收藏人的故事;档案捐赠过程中的故事;档案征集过程中的故事;

3、档案发挥作用的故事:利用档案中的故事;开发档案信息过程中的故事;

4、保管档案过程中的故事:抢救档案过程中发生的故事;档案数字化过程中发生的故事;

5、其他围绕档案发生的故事。

二、征文要求

1、求真务实,观点正确。以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"三个代表"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以党在各个历史阶段的决议、决定为准绳。

2、立足档案,面向大众。围绕馆(室)藏重点、珍贵档案资料开展编写工作。编写中可挖掘某一全宗、某一专题、单份档案材料或节选内容中涉及到的故事进行编写,亦可围绕档案资料本身进行编写。要把握故事的政治性,突出故事的真实性,注重故事的可读性。

3、图文并茂,通俗易懂。围绕故事产生的图片、实物的收集和运用,按照故事的写法和要求,使文章有血有肉,有起有伏,通俗易懂。

4、遵守法规,符合程序。在编写过程中,应注明使用、参考档案的出处,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、法规;未公开档案的使用和公布,应按照利用、公布档案的要求和程序,报送有关领导审查批准。

5、文字准确,用词规范。故事采用第三人称的方法进行编写,要求用词朴实,语言精炼,层次分明。人名、地名、职务、单位等要准确;数字、计量单位符合规范。

征文采用A4纸打印,故事标题用2号宋体,正文用小4号宋体。并提供软盘和图片,或发电子邮件至:dabyc@sxda.gov.cn

三、征文录用

征文一经录用,视内容将分辑出版《档案里的故事》,并将其中优秀征文推荐至浙江省档案学会。

四、征文时间

征文截止日期为10月30日。

    二○○六年八月八日